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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 放大 缩小 还原        

网络诈骗
  

 

  在网络全面普及的今天,网上购物这种形式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衣服、食品、书籍甚至电子产品等等,在网络上都是可以购买到的,而且还可以送货上门,这对于平时没有太多时间去上街购物的现代都市人们,实在是太方便快捷,而网上购物相对实体店购物在价格上也是具有一定优势的,这就更增加了人们在网络上购物的热情。然而,网络购物由于其独特的交易方式,常常会成为骗子们利用的最佳平台。
  由于是网上购物,受害者一般很难对于购物行为进行举证,而且就算有聊天记录、购物汇款记录等,前往公安部门进行报案,有大部分则由于诈骗金额都较小,达不到诈骗罪的构成要件“2000”元而被公安部门告知不予立案。只有小部分被诈骗超过“2000”元的,则予以立案侦查,但是侦查结果也是不了了之。
  是什么导致了网络诈骗的侦破现状呢?首先公安部门以被诈骗金额少,未超过2000元而不予立案本身就是错误的,立案分为立为刑事案件(一般诈骗案件金额在2000元)或治安案件(无金额限制,不超过2000元的),公安部门一般所说的不构成立案标准是指的立刑事案件,但是可以立为治安案件,依然可以进行调查的。其次对于网络诈骗案件,由于都是异地作案,立案管辖单位多,侦察费用高,取证难度大,追抓嫌疑人困难,公安部门对这类案件确实存在推委和不重视的现象。
  对于网络犯罪,当然,我们首先能做的就是提高警惕,尽量避免出现被骗的情况。如果被骗了,尽量多召集一些同样情况的被骗者,都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管数额多少,是按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立的,争取多找些被骗人,人数最好达到一二十人,数额最好万元以上。然后汇总资料直接向公安部门反映,争取让公安部有关领导重视,指定哪个省市公安部门管辖,估计只有那样才能确实的解决问题。
沈海涌

作者: 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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