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李荣顺)由华之杰公司主笔起草的《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专用氯化聚乙烯技术条件》,以及参与编制的《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专用加工助剂技术条件》、《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专用热稳定剂技术条件》、《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专用彩色共挤料技术条件》四个行业标准,经过编制组及上下游企业的充分试验与讨论,并经专家组的慎重论证,现已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氯化聚乙烯、热稳定剂、加工助剂以及表面彩色共挤料作为PVC门窗型材制造的重要原材料,其质量的优劣和稳定性,对门窗型材加工以及门窗应用的多种质量性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在此之前,该四种原材料或无行业统一标准,或有其他行业标准但没有涵盖型材行业所关注与控制的关键指标,使得各原材料制造企业与型材制造企业在生产、采购、应用时无统一的标准执行,各自为政,并为此时常发生争执。 《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专用氯化聚乙烯技术条件》等四项标准的实施,规范了PVC门窗型材行业所用的四种原材料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应用要求,使得各原材料制造企业在生产制造、质量检测时,按统一标准控制,有法可依;也使得PVC门窗型材制造企业在原料采购与应用时,对质量具有识别依据,减少企业损失,有力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同时,对PVC塑钢型材行业乃至上下游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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