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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9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还原        

学法 知法 守法——华盛达集团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本报通讯员   吴丽飞)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11月30日下午,控股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贾国强为控股集团公司、浙江华盛达房产、浙江华盛达建设集团、中远汽车、担保公司管理人员以及华之杰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
  培训会上,贾总主要为大家讲解了《担保法》中的相关规定及《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首先,贾总从“担保”的定义入手,让大家明确了何为“担保”的概念以后,着重为大家阐述了担保的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通过对5种担保方式的深入阐述,使大家进一步明白了5种担保方式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是有区别的:保证及定金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比如采取“保证”这种担保方式的,一旦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保证和定金是我们平常最为常见,也最为熟悉的两种担保方式;而抵押、留置和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比如采取“抵押”担保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有权依法将抵押的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最后,贾总就担保法中常见的问题给大家作了讲解。通过培训,使大家更进一步的明白了担保是有风险的,如果随意为他人进行担保,就有可能会给企业或者个人带来严重的后果。
  作为企业管理人员,必要的法律知识是不可或缺的一种技能。人人学法、知法、守法,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是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此次培训,不仅提高了公司员工的法律业务知识水平,也提高了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风险意识,为公司有效合理的规避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而健康稳定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作者: 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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