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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 放大 缩小 还原        

华之杰争创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本报记者 陈力)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表彰在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企业,经各乡镇(开发区)推荐,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并经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拟决定命名“华之杰”等26家企业为2010年度德清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2010年,华之杰被列入创县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重点培育名单。公司于年初成立公司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突出“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群众受益”两个重点,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近一年来,华之杰公司不断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想方设法营造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谐的“职工之家”,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夏季高温为员工发放冷饮、姜茶、水果等,并及时在员工集体宿舍安装了空调,提供了舒适的住宿环境。公司十分注重关爱员工,今年“三八”妇女节,组织女职工到乌镇、桐乡一日游;还建立了“1+1职工互助基金”,职工每人每月捐1元,公司则按在册职工当月捐款人数乘2元的数额划拨,依靠职工集体力量和公司的支持,对遇到重大经济困难的职工,给予补助性的经济资助,以解决职工的暂时困难。与此同时,公司还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让广大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参与企业技术与管理创新等各项事务。2010年公司共收到合理化建议102份,采纳61份,年底对评选出优秀合理化建议进行奖励。公司同时积极参加县相关单位举办的技能大赛,2009年取得了电焊工团体二等奖、2010年取得了维修电工团体三等奖的良好成绩。为了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水平,公司每年都制订员工培训计划,2010年还已先后与汇聚国际教育集团、健峰企管技术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签订了培训协议,分期、分批派遣中高层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参加企业管理、业务技能的提升培训。
  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实践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企业管理的永恒主题,这项工作做不好,企业就不能稳定发展,职工利益就得不到保障。今后,华之杰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大措施,努力建立起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员工共谋发展、共创和谐、共享成果的目的,为创建全方位高层次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促进全面和谐小康社会建设进行不懈努力。

作者: 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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